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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佩馨 - 教務主任 | 2021-06-02 | 點閱數: 227

嘉義縣公辦公營實驗教育學校 110 學年度縣內現職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嘉義縣立大埔國民中小學、嘉義縣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嘉義縣梅山鄉太興國民小學、嘉義縣梅山鄉仁和國民小學)

壹、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本縣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在目前任職學校實際教學服務(含商借(支援)教
      育行政相關單位)滿 6 學期以上。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
      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育嬰或
      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學期。當年度經縣外
      介聘至本縣服務之現職教師,經服務學校校長認定屬實,得參加甄選。
(二)教師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現職學校
      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
      ,經服務學校同意者,不受前目實際服務滿六學期規定之限制
(三)留職停薪教師符合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規定,並經縣府核准於當年 8 月
           1 日(含)以前復職者。(應於申請報名時提出復職相關證明)
二、特別規定
(一) 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1. 教師法第十六條不續聘之情事。
2. 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之情事。
(二) 92 年 8 月 1 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施行後入學之公費
 學生,於義務服務期間,不得參加甄選。
(三) 保送或保障入學之教師,在該地區已服務滿規定期限者得參加甄選。
(四) 保送或保障入學之教師,在該地區已服務滿規定期限者得參加甄選。
(五) 依據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資格標準或有關法令甄選進用者,
 其申請介聘應受任用資格之限制。依據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
 資格標準或有關法令甄選進用者,其申請介聘應受任用資格之限制
(六) 聘約期滿或聘約未滿,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 20 條之規定
 辦理。


貳、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 17 : 00 止。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將報名表(附件一)及簡要自傳傳
送至大埔國中小信箱( dpjes@mail.cyc.edu.tw )
傳送完畢需收到回函確認收訖始完成報名手續。

 

參、甄試名額及相關規定
一、名額
(一)教師 7 名(含國小及國中教師)。請詳見簡章。

 

肆、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 109 年 6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起,請於當日上午 09 : 00-09 :
30 完成報到手續,請出示身分證查驗身份並繳交履歷自傳 1 式 2 份、校長同意書
及相關證明及書面審查文件。
二、甄選地點:嘉義縣立大埔國民中小學國中部 2 樓靜思閱讀書軒教室
              (地址:嘉義縣大埔鄉茄苳村竹圍仔 5 號)。


伍、放榜: 110 年 6 月 13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報名表及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