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人權教育議題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全國各縣市之國中小教師(含實習老師),分為國中教師組及國小教師組。
二、作品規範:
四、成績公告:暫訂於 107年 5 月 11 日,於人權小樹網站公告。
五、成果觀摩:預定於 106學年度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年度研討會(107 年 6 月 1 日)邀請發表與分享。
六、獎勵:
(一) 特優作品,每位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薦請縣市政府核予小功乙次,依字數酌付撰稿費(1000 元/千字) (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二) 優等作品,每位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薦請縣市政府核予嘉獎兩次,依字數酌付撰稿費(900 元/千字) (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三) 佳作作品,每位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薦請縣市政府核予嘉獎乙次,依字數酌付撰稿費(800 元/千字) (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四) 撰稿費之字數計算不含試教成果、參考資料及附錄。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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