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8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130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補助期間自 11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每位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通過相當於 CEF 架構 B2 級(含)以上之英語檢測為限。 |
三、 | 請有意申請者於 113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前檢附經費結算表 (經費項目為英語檢測報名費)及通過證書影本,以學校為單位辦理請款作業,逾期視為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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